周原博物院扩建,工程建设建筑面积80500平方米

来源: 发表日期:2022-10-11 309人已读
据“文物陕西”10月10日消息,陕西省岐山、扶风两县之间的周原遗址,是我国现知周族灭商前都邑中保存最完整的遗址,历史内涵丰富,文物遗存数量繁多,被誉为“中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为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日前,陕西省政府正式批准由宝鸡市公布《周原遗址保护总体规划》文本(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将分3期实施,近期实施时间为2021—2025年,将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展示大型建筑基址(召陈、凤雏、云塘—齐镇建筑基址);中期实施时间为2026—2030年,将实施建筑基址保护工程、西周墓葬保护工程、青铜器窖藏保护工程和手工业作坊保护工程;远期实施时间为2031—2035 年,实施文物遗存的管理、监测、维护与研究,将展示手工作坊遗址(齐家、庄白遗址)、墓葬(刘家遗址等)以及周原遗址大格局。预计到2035年,实现遗址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未来将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奠定基础。

针对目前周原遗址保护区分属两个行政区的问题,《规划》提出在现有宝鸡周原博物院和岐山周原博物馆基础上,形成统一的管理机构——周原遗址保护管理处,负责遗址区文物保护管理、文物展示以及对文物保护规划各项内容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在博物馆展示方面,计划投资3.7亿,按照设计合理、性能优越、美观实用的原则,把宝鸡周原博物院和岐山县周原博物馆两个博物馆合并为周原博物院,整体占地规模控制在200亩,工程建设建筑面积80500平方米。周原博物院计划建成为集文物展示、历史知识、科学研究、文化教育、旅游休闲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博物馆,划分为陈列展示厅、资料信息中心、后勤管理和周文化研究中心四大功能区。
 

宝鸡日报相关文章称,《规划》的颁布实施,为依法保护周原遗址提供了规范,明确了遗址可持续性保护的措施,对促进周原遗址保护利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以及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规划颁布实施后,宝鸡市将以周秦文化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和周原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为目标,做好周原遗址的保护展示,积极推进周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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